防范住房租赁风险 保障住房租赁双方权益
4月13日,太原房管局为防范住房租赁风险,保障住房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特向广大市民发出风险提示。
01 要谨慎选择正规企业 租赁双方在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时,要选择正规可靠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时查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房屋权属登记证书。对企业受委托出租的房源,承租人可查看企业与出租人之间签署的委托协议书(或合同),了解出租期限、支付方式等信息,慎重做出决定。
02 切实警惕低价诱惑 出租或承租房屋过程中,要及时了解周边租赁房屋的市场价格,警惕“高收低租”的低价诱惑和由此带来的市场风险,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租赁双方要及时将房屋租赁信息在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网签备案。
03 合理使用租金贷款 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有无“租金贷”“租房贷”“分期付”等相关内容,防止“被贷款”,避免可能出现的贷款合同难撤销、退租时难退贷等多重风险。如欲使用住房租赁贷款,请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
04 稳妥支付房屋租金 要特别注意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等条款,选择较短支付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以免因公司不能正常经营时造成较大损失,应向合同约定账户支付房租和押金,切勿向个人账户支付款项。
05 推广使用示范文本 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建议下载使用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的《山西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约,尽量避免使用非示范文本的租赁合同。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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