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太原市实施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具有稳定劳动关系职业人群和煤矿、非煤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及时将相关用人单位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到2020年10月底——- 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130.8万人;
- 全市69户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率达100%;
- 1347户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率达100%。
2015年,太原市出台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按照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费率浮动,对工伤发生率高的企业实行费率上浮,对工伤发生率低或未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实行费率下浮,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减少职业病、工伤事故的发生。
今年,太原市全面深入开展职业病患者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落实工伤待遇工作,积极探索工伤预防办法和措施,研究探索工伤预防的项目、针对性措施、有效路径,实现由“伤后保障”向“提前预防”的转变。
- 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尘肺病患者,各级人社部门给予认定工伤并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 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及时作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
太原市要求,要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今年,开展了全市劳动用工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749家,涉及4.7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4658人,督促5户企业为803名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进行补充登记缴费;督促1031个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0%以上。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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