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禁毒办、禁毒成员单位要充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鼓励创作,大力宣传优秀作品。原则上各市禁毒办均需推荐2-3部作品进行省级评审。
(二)各级人社、教育部门、团委要充分组织各级学校特别是中职、高校师生发挥创作主力军作用,支持、鼓励广大师生进行视频创作创新。原则上人社、教育、团委需各推荐5部作品参加省级评审,同一作品不得重复推荐。
(三)其他部门、行业和个人作品推荐,可直接通过报送渠道报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四)本次征集作品应未经发表或发布,不得弄虚作假。作品应符合网络平台传播要求。
(五)山西省禁毒办拥有活动相关事项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