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以霍山而得名,位于山西省中南部,临汾市北端,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8'-11203',北纬3626'-3642',东枕霍山(太岳山)与古县、长治市的沁源县毗邻,西望吕梁山与汾西县相连,南有汾河一脉相通,和洪洞县接壤,北靠韩信岭同晋中市的灵石县交界。境内地势险要,自古为南北交通要冲,素有中州重镇、河东屏障之称。汾河、南同蒲铁路、108国道、大运高速公路贯穿全境。
建置沿革
唐尧时期,尧都平阳,霍州为其畿内之地。
虞、夏、商时期,霍州皆属古冀州之地。
周武王十一年(前1046),武王始封其弟姬处于霍为侯,霍地始称霍国。据考证,霍国古都城在今霍州市西南10里白龙镇陈村。周惠王十六年(前661)晋献公灭霍国后,霍地改属晋国。
春秋战国时期,霍属晋国。周贞定王十六年(前453)韩、魏、赵三家分晋之后,霍先属韩,后归赵辖,再属魏。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统一全国后,将全国划为36郡,霍为河东郡属地,郡治平阳。
西汉,高祖元年(前206)置彘县,县治今白龙镇陈村,属河东郡,今霍州、赵城、汾西当时皆为彘县地。
新朝王莽建国四年(12)改彘县为黄城,属河东郡。
东汉阳嘉三年(134)改黄城为永安县,县治今白龙镇陈村,仍属河东郡管辖,今霍州、赵城、汾西皆为永安县地。
三国时期,山西地区属魏,魏正始八年(247)夏五月,划河东、汾北10县为平阳郡,永安县改属平阳郡。
两晋时期,置司州统郡,永安县仍属平阳郡。
南北朝时期,北魏神元年(428),世祖(太武帝)拓跋焘,擒夏主赫连昌,置禽昌郡,治今古县北21里麦城村。太平真君二年(441)改禽昌郡为禽昌县,县治迁杨县,即今洪洞县东南20里处。太平真君七年(446年)永安县并入禽昌县。太和二十一年(498)隶杨县(今洪洞县)。正始二年(505)复置永安县,县治仇池壁,即今洪洞县赵城镇东北,后又迁于今赵城镇东南3里。建义元年(528)置永安郡,郡治永安县,辖永安县、杨县。
隋,开皇初年废永安郡,开皇十六年(596)置汾州,开皇十八年(598)改汾州为吕州,改永安为霍邑县。大业三年(607)撤吕州,霍邑县改属晋州,隶临汾郡。义宁元年(617)置霍山郡,辖霍邑、赵城、汾西、灵石四县。
唐,武德元年(618)撤霍山郡,复置吕州,治今霍州市。贞观十七年(643)废吕州,霍邑县复属晋州。
五代,后梁开平四年(910),以晋州置定昌军,贞明元年(915)又改为建宁军。后唐同光初年(923)改为建雄军。此期问霍邑县属晋州,一直未变。
宋,政和六年(1116)改晋州为平阳府,霍邑县属平阳府,靖康之乱(1126)后,河东路所属府县均归金辖。
金,贞祐三年(1215)置霍州,改霍邑为附郭县,另辖赵城、汾西、灵石3县。兴定元年(1217)七月霍州升为节镇军,命名镇定。四年(1220)正月移治好义堡(今洪洞县)。天兴年间又增辖岳阳县。
元,平阳府为平阳路。大德九年(1305)因地震改为晋宁路,霍州归其管辖,州领霍邑、 赵城、灵石3县。至正年间一度去霍邑,不久后又恢复。
明,洪武元年(1368)仍改晋宁路为平阳府,霍州属之。二年(1369)改霍邑为霍州直属地,州领灵石县,仍属平阳府管辖。
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擢升霍州为直隶州,辖赵城、灵石两县。光绪三十二年(1906)又增辖汾西县。
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后,废除州的建置,始称霍县。
民国3年(1914)5月,全省分雁门、冀北、河东三道,霍县归河东道管辖。民国16年(1927)裁道,被划为二等县,直属省辖。民国26年(1937)9月,为适应抗日战争需要, 全省划为7个行政专区,霍县划归第六行政专区管辖。民国27年(1938)初,日本侵略军占领县城后,霍县改归六专区所设河东办事处直辖。民国28年(1939)全省又改划为11个专区,霍县改属第三行政专区。翌年第三行政专区又分为3个小区,霍县划属第三小区(区机关称办事处,又称路西办事处)。民国30年(1941)9月太岳行署成立,八路军建立晋冀鲁豫根据地,原第三行政专区所属三个小区,改为第七、八、九3个专区,霍县属九专区。民国31年(1942)10月,太岳行署将所辖地区重新划分为4个专区,霍县属一专区管辖。民国35年(1946)8月23日,霍县第一次解放。民国36年(1947)4月24日,霍县第二次解放后,归属翼城临时专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临汾专区建立,霍县改属临汾专区。1954年临汾、运城两专区合并为晋南专署,霍县改属晋南专署领导。1958年6月,霍县与汾西县合并为霍汾县,县治设于霍县城内。同年12月霍汾县并人洪洞县。1959年6月恢复霍汾县建制, 1961年5月恢复霍县建置,一直属晋南专署。1971年晋南专署又分为临汾地区和运城地区, 霍县属临汾地区。1989年12月霍县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为省辖市,1990年6月正式挂牌由临汾市(地区)代管,至2010年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