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1134|回复: 0

关于遴选太原数字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复制链接]

2357

主题

278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0354
发表于 2022-9-8 07:16: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西
关于遴选太原数字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山西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眼推动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良性循环,本市将发放数字消费券。为提升数字消费券发放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结合以前平台企业核销率给予支持,太原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家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承担2022年下半年太原数字消费券发放工作。
   一、入选平台企业的工作任务
(一)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接市商务局、做好消费券投放、核销等工作,实时传送相关信息至市商务局。
(二)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三)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
(四)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受理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
(五)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包括消费券发放数据、核销数据及分析报告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审计,并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六)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
(七)如有违规违法行为,列入商务工作黑名单。
  二、入选平台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提供发放消费券活动前一年内(成立不满一年的自公司成立之门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近期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与政府发放消费券进行互联互通的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三)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
(四)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五)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消费券的发放、核销等工作,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六)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消费券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三、入选平台企业的确认流程
(一)根据平台企业报送的材料,筛选形成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名单。
(二)组建评审专家组,组织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进行现场陈述、答辩,专家进行评审、打分。根据评审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
(三)通过市商务局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
(四)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市商务局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平台企业名单。
  四、材料报送
参与遴选的平台企业,请将申请书(包括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消费券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本次消费券发放的方案)、相关资质证明的盖章扫描件(申请书需每页盖章)于2022年9月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请以“电子消费券—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纸质版送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69号
联 系 人:乔旭辰   杨  洋
联系电话:0351-4226218
邮    箱:tyscyxc@163.com

太原市商务局
2022年9月6日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