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山西省委、省政府同意,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工信厅、山西国资运营公司联合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坚持市场方向、政府引导、统筹有序的原则,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方案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通过配套措施支持发电企业挖掘成本优势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用电实行市场充分竞争交易。配套的支持措施包括:发电企业参与交易的利用小时数不受限制;鼓励燃用低热质煤的发电机组优先参与交易;鼓励以风火打捆方式参与交易等。 二、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 山西省确定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是山西实现转型发展的强大引擎,必须集中优势资源,集聚各方力量,优先推动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按照负面清单机制,由山西省工信厅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品)备案管理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享受政策红利。 三、遴选售电公司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优质售电服务 售电侧改革是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7年售电市场启动以来,电力批发和零售两级市场机制基本建立,目前共有249户售电公司列入市场目录。实践表明,售电公司在帮助电力用户解读电力市场规则、提升中小用户的议价能力、平抑电量偏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大幅提升了电力用户的市场化改革获得感。因此《实施方案》明确公开遴选一批技术服务优、综合实力强的售电公司,为用户提供售电服务,推动改革红利全部向用户侧传导。 (总台央视记者 胡晓冬) via:转自头条号“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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