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数据显示,我省人口发展呈现常住人口规模减少、人口素质稳步提高、性别结构持续改善、老龄化程度加深、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和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等6大变化。
人口状况是一个国家最重要、最基本的国情,2010年我省开展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我省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通过采取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普查工作机构、全面落实普查工作经费和物资、精心选聘19.4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等一系列有力保障措施,我省按时完成了区域划分、户口整顿、清查摸底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对全省所有住户和人口进行了全面普查,圆满完成了入户登记任务。”省统计局局长张晓东说。
从人口总量看,我省常住人口规模减少。我省普查常住人口3491.56万人,比2010年减少2.23%,年平均减少0.23%。我省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2.47%,比2010年降低0.20个百分点。普查后我省在全国各省区市中人口总量的排名不变,与2010年相同,仍为第18位。
从人口质量看,人口素质稳步提高。我省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从2010年的9.52年提高至10.45年,提高0.93年,在全国的排位从2010年的第6位上升至第4位。文盲率从2010年的2.13%下降至1.21%,好于全国2.67%的平均水平。
从性别构成看,总人口性别比持续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普查显示,我省总人口性别比为104.06,低于全国105.07的平均水平,与2010年的105.56相比小幅下降。
从年龄构成看,老龄化程度加深。普查显示,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为660.7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8.92%,略高于全国18.70%的平均水平。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7.39个百分点。
从人口的城乡结构看,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普查显示,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53%,比2010年提高了14.48个百分点。
从人口迁移流动情况看,人口流动活跃,人口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普查显示,“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现象比较普遍。常住人口中,我省人户分离人口占36.92%,高于全国35%的平均水平。我省流动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7.71%,高于全国26.62%的水平。从省内流向上看,人口持续向太原都市区集聚。
与历次人口普查相比,第七次人口普查在方法上有所创新,实现了五个“首次”:一是首次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由普查员使用电子设备或智能手机现场录入信息、实时联网上报,极大地减少了中间环节误差;二是首次实现普查对象自主填报,通过扫描专属二维码在互联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有效保护了个人隐私,同时提高了普查工作效率;三是首次采集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即身份证号码,并充分利用公安、卫健、民政、社保、医保等部门行政记录对普查数据开展精细化比对复查,精准提高了数据质量;四是首次利用电力部门大数据,通过扫描电表方式排查空户,为普查登记信息不重不漏打下坚实基础;五是首次对全省所有普查人员实行线上集中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普查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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